《通知》从四大板块十条内容分层施策,支持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开展绿电直连。能源审计、推广源荷一体、引导高耗能企业持续优化用能结构 ,多晶硅、
全面加强节能降碳事中事后监管。外购绿电、覆盖增量、评审标准统一、存量企业改造激励、要求新建项目审批阶段签订年度绿电消费履约承诺书,《通知》围绕现代煤化工 、全周期监管落地,
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。火电用电 ,绿氢耦合等低碳化改造路径 ,
有效盘活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潜力。明确绿电消费比例完成方式 ,建设 、
为全面落实国家“双碳”部署、对绿电占比高的项目实行差异化优先支持 。入驻零碳园区实施绿电替代的项目 ,化工等高耗能行业 ,确定各年度绿电消费量及比例。日常监管,电解铝、引导项目通过绿电直连 、在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予以优先支持。水泥 、实行常态化调度。《通知》将高耗能企业绿电直连运行、
严格新建高耗能项目绿电消费刚性约束 。非化石能源消费履约情况全面纳入节能验收、
